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 2018年10月23日 ,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生铁及配套炼钢生产线建设项目》废气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验收工作组由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徐州徐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邀请3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设计 、施工 、建设情况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 ,现场核查了该项目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 、运行情况 ,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 。经认真讨论 ,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2008年 ,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新征土地200亩 ,投资30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100万吨生铁及配套炼钢生产线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为 :建设1280m3炼铁高炉1座 ,配套建设150吨转炉1座及150万吨连铸连轧特种钢生产线 、烧结 、球团 、制氧 、石灰(在现有厂区扩建) 、富氧喷煤 、煤气回收利用 、水渣利用等生产设施 ,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生铁100万吨 、钢材150万吨 。
本项目于2008年4月21日取得了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生铁及配套炼钢生产线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徐发改备字[2008]035号) ,于2008年8月2日取得了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对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生铁及配套炼钢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本次验收范围包含 :1280m3高炉1座 、10m2球团竖炉1座 、180m2烧结机1座 、500t石灰窑1座 、150t转炉1座 、连铸机组 、连轧机组 、制氧站及配套设施 。
该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7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91320312753237707L001P) 。
二 、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及批复内容相比 ,本项目存在以下变化 :
1 、石灰产能减少
原环评拟建2座500吨石灰窑 ,实际建设了1座500吨石灰窑 ,石灰产能由35万吨/年调整为20万吨/年 。
2 、平面布局优化
根据厂区内道路划分 ,西半部分从南向北依次布置了炼铁 、烧结 、球团 、石灰窑 、料场等工序 ,东半部分从南向北依次布置了炼钢 、轧钢生产线 。本项目实际建设平面布局调整后 ,各生产工序之间物流通畅 ,可有效提高生产效率 。平面布局调整后不新增环境保护目标 。
3 、设备清单更新
由于本项目在环评报告中所列设备清单较为简略 ,本次验收将设备清单进行了梳理和补充 。涉及产品产能的主要设备未发生变化 :1280m3高炉1座 、10m2球团竖炉1座 、180m2烧结机1座 、500t石灰窑1座 、150t转炉1座 。
4 、废气处理设施升级
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治理钢铁冶炼企业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知》(苏环办[2017]209号) 、《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徐空气提升办[2018]2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对厂内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全面收集处理 ,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 。
5 、污水处理工艺调整
原环评采用“沉淀—生物接触氧化—沉淀的处理工艺” ,企业实际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了调整 ,采用了“吸油+除油+絮凝沉淀+高效过滤”的处理工艺 ,因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以悬浮物为主 ,调整后污水处理工艺可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回用的要求 。
6 、增加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
原环评中无危险废物产生,实际生产过程中 ,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了废矿物油(HW08 900-249-08) ,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经对照《钢铁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18]6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本项目上述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汇集到厂内污水处理站 ,与浊环水排水一并进行处理 ,采用“吸油+除油+絮凝沉淀+高效过滤”的处理工艺 ,处理后的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 ,用于料场喷淋 、道路洒水抑尘 ,不排放 。
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已对现有2台烧结机机头进行静电除尘改造 、加装了气喷旋冲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设备 ;2台煤气发生炉已拆除 ,使用本厂高炉和炼钢炉煤气作燃料 ;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捕集罩 ,对捕集的烟尘进行净化处理;
(2)高炉粗煤气采用重力除尘+脉冲喷吹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 ,处理后的净煤气用于本项目热风炉 、烧结机 、加热炉 、球团竖炉 、石灰窑等 ;
(3)烧结配料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4)烧结机头烟气采用静电除尘器+气喷旋冲石灰石/石膏法工艺脱硫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正在进行烧结烟气处理改造 ,改造完成后烧结机头废气处理措施为“电袋除尘+半干法脱硫+SCR脱硝”工艺) ;烧结机尾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烧结机破碎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整粒筛分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成品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5)球团配料 、筛分粉尘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球团焙烧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6)高炉上料口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炉顶全封闭 ;高炉矿槽(矿槽槽上 、槽下胶带机运输 、受料口)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高炉转运点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7)高炉出铁场全封闭,出铁口粉尘和二除收集的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高炉热风炉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
(8)转炉一次烟气经“新OG法”装置处理后排放 ;转炉二次除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已建设完成转炉三次烟尘收集处理系统) ;转炉散状料除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混铁炉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9)轧钢炉煤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
(10)石灰窑上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石灰窑窑尾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链板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成品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11)企业已按照《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徐空气提升办[2018]2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对厂内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全面收集处理 ,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 。
3 、环境风险及管理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铜山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320323-2017-011-M) 。
公司每年定期组织环保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并对演练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4 、在线监测 、监控
已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 ,规范化设置了废气排放口和废水 、废气 、噪声 、固废等标志牌 。已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 1号)要求 ,在废气排气筒(高炉出铁场、高炉矿槽 、高炉热风炉 、烧结机头 、烧结机尾 、炼钢二次除尘 、球团脱硫)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定期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 。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监测分别于2018年8月14日~8月15日对厂区废水 、废气进行了采样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 ,企业运转正常 ,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正常 ,验收监测时 ,两日平均产量为生铁2500吨/天 ,钢水4000吨/天 ,折算实际产能为生铁87.5万吨/年 ,钢水140万吨/年 ,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87.5%负荷以上 ,符合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 ,厂区污水站出水口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 。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 ,本项目各项有组织废气污染物均可满足原环评排放限值要求 ,同时也可满足现行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3#烧结机车间外 、3#烧高炉车间外 、3#转炉车间外 、球团焙烧车间外 、轧钢车间外 、料场车间外 、石灰回转窑车间外等点位无组织颗粒物可分别满足《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和《钢铁烧结 、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等限值要求 。
3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 、二氧化硫总量满足原环评批复总量要求 ;氮氧化物和氟化物可满足排污许可证总量要求 。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 ,该期项目废水可做到达标回用 ;废气可以满足相应排放标准 ,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200米 ,现有980户居民待搬迁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对<徐州东南钢铁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实施方案>的批复》(2018年10月10日) 。
六 、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验收工作组认为《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生铁及配套炼钢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 、生产规模 、生产工艺 、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等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 ,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同意《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生铁及配套炼钢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废水 、废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七 、后续要求
1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 ,公开验收报告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的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同时向铜山区环保局报送相关信息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 ,建设单位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
2 、进一步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 ,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定期维护环保设施 ,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 ,做到污染物长期 、稳定 、达标排放 ;定期进行环境自律监测并主动进行信息公开 ;完善环境隐患排查制度 ,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并做好台账记录 。
3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 、应急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
4 、协调地方政府尽快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方案 。
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 :
年产100万吨生铁及配套炼钢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 、气部分)验收意见
年产100万吨生铁及配套炼钢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关于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说明 ,附图 :
备案号 :苏ICP备15025703号-1 版权所有 :江苏和记AG钢铁集团有限公司